1、 考試是檢查教學質量和學習效果的重要環節,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都必須通過課程考試與考核(以下簡稱考試)。
2、課程考試包括平時作業、實驗和期末考試。期末考試形式分為:閉卷、開卷、獨立完成綜合作業、撰寫課程論文和網上在線考試等形式。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該課程學分。
3、課程成績實行百分制,由在線測試、在線點播課件、平時作業成績、綜合考評、實驗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組成。各門課程考試成績記入“學生成績庫”,畢業時歸入學生個人檔案。
4、鄭州大學現代遠程教育實行考試預約制度,課程考試每年組織兩次。學生應根據所學專業開課計劃,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選修課程,辦理課程考試網上預約手續,按時參加遠程教育學院組織的課程期末考試。
5、課程成績不合格或對成績不滿意者,在學習年限內,可多次預約參加考試,計最高值為課程成績。
6、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者,作弊者和協同作弊者均取消其考試成績,以零分計,取消評先、評優和申請學士學位資格。
7、課程設計、實驗實習、畢業論文的考核,均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個等級進行評定和登記,成績在及格以下者,不能獲得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