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遠程教育畢業證書:
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經畢業資格審查合格,準予畢業。由遠程院校頒發國民教育系列網絡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對現代遠程教育試點高校網絡教育學生部分公共課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通知》[教高廳(2004)2號],從2004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入學的本科層次網絡學歷教育的學生,還需要參加教育部規定的公共基礎課的全國統考,統考成績合格作為教育部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資格的必要條件之一。具體考試辦法請登陸中國現代遠程與繼續教育網查詢。學歷證書蓋遠程院校印章,由遠程院校報教育部電子注冊后,國家承認學歷。
鄭州大學遠程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士學位管理保證學位授予質量的通知》豫學位[2012]6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當年畢業、當年授學位、當年注冊上網的原則。
1、課程考試成績(公共課、基礎課、專業主干課):自考生所學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其它類成人教育(夜大、函授、電大、網絡等)畢業生課程考試成績≥75分。
2、學位課程考試成績(一門專業基礎課、兩門專業課):自學考試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且單科成績不低于65分;其它類成人教育(夜大、函授、電大、網絡等)本科畢業生學位課程成績≥75分以上。
3、外語水平考試成績:學位申請者在籍學習期間,須參加全省組織的成人學士學位外語考試且成績合格(含第二外語),或非英語專業本科生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成績合格、或參加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四級(PETS-4)成績合格;英語、日語專業本科生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在籍學習期間參加專業英語四級、專業日語一級考試且成績合格。外語成績有效期為學生在籍學習期間。
4、授予專業:成人高等教育(夜大、函授、電大、網絡等)學士學位授權專業必須是學校普通本科已有授權專業。普通學士學位沒有授權的專業,該專業學生的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掛靠本校或同類高校具有學位授予權的相近或相同學科門類進行。自學考試學士學位授權專業必須是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批準的專業。
5、授予程序:本人填寫《申請表》,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或自考辦初審,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或教務處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復審(必要時復審相關數據由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經復審后,再按規定程序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復審時間一般為每年的6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