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師資格考試簡介:
2003年2月《育嬰員國家職業標準》、《育嬰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教程》正式頒布。提出了科學育嬰的理念和知識體系以及訓練方法,突出了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從育嬰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知識水平和技能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標準化”的要求,首次將從事0-3歲嬰兒護理和教育的人員作為一種社會職業來認定,為了保證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全面推出國家育嬰師(員)職業就業準入制度。形成了科學、規范的育嬰職業資格培訓鑒定認證體系。
育嬰師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在教學方法、課件平臺、考試鑒定方面均采用國家統一標準,并形成規范的培訓鑒定認證體系、做到統一標準、統一培訓、統一考試、統一質量。通過系統的專業培訓,可以使準備就業、擇業的人員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使已經在職人員充實知識、提高技能和綜合素質,在日益規范、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中實現個人價值,實現育嬰職業社會化、服務職業化,促進我國早期教育市場的發展。
育嬰師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育嬰員(職業資格五級)、育嬰師(職業資格四級)、高級育嬰師(職業資格三級)。
目前尚未開展全國統一鑒定,部分地區開展國家職業資格五、四、三級的全省統一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