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成人高考專升本錄取政策
1、省、省轄市兩級農村中、小學骨干教師,中等職業學校骨干教師,成人中專應屆優秀畢業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30分投檔。其照顧資格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省轄市級以上(含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附件三)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蘇區縣、山區縣(市)、貧困縣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省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少數民族考生(以現場確認時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證讀出的民族信息為準)。
(8)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現場確認時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證讀出的出生日期信息為準)。
(9)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優秀(模范)教師。
(10)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NCRE)或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合格證書者。
3、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符合三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照顧分數有差異的,其照顧分數取高分值,不得累計。